#医院断氧

【评论| #医院突然断氧后患者离世 罚1.2万就行了?】据大风新闻报道,来自陕西渭南澄城县的杨先生近日反映,其父亲2023年10月因肺癌入住澄城县中医医院康复科。某天下午突然呼吸困难,说氧气面罩没氧气了。杨先生找护士询问一圈才知道,医院正在维修氧气管道。医院随后对杨父进行了抢救,可当天晚上人还是没能抢救回来。杨先生认为缺氧导致了父亲疾病复发,去医院封存病例时发现医生疑似在电脑上修改病例,这更增加了他的疑虑,便将情况一并反映给澄城县卫健局。后者经调查后认为医院突然断氧6分钟、康复科未配备应急氧气管,属于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修改病例也违反了相关规定,责令医院7日内整改,并给予警告和罚款1.2万元。杨先生认为处罚太轻了,提出申请做医疗鉴定,但澄城县卫健局的上级机构渭南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出具调查报告称,断氧6分钟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受理杨先生的申请。这话似乎暗示,家属放弃治疗才是导致杨父死亡的直接原因。卫健委直接给出结论,又说没司法效力,却不给家属做医疗鉴定,这是什么道理?站在家属的立场,医院工作疏忽是事实,申请医疗鉴定,搞清楚杨父是不是缺氧引起疾病发作而死亡,是人之常情。医患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卫健委认为两者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应给出有信服力的理由。做医疗鉴定其实是堵住家属嘴巴、洗清“嫌疑”的最好办法。一味拒绝鉴定反而给人一种似有偏袒的印象。就算司法鉴定的结果,也认为杨父的死亡跟断氧无直接关系,也不能说明卫健部门和医院的操作没有问题。卫健部门将“断氧”定性为医院的管理疏失,只给予警告和1.2万罚款,让人觉得定性和处罚都过于轻描淡写。这不只是低级的失误,更是拿人命开玩笑。上级部门若只想着将大事化小、息事宁人,又怎能让医院痛定思痛、避免再犯,又如何让病人和家属放心呢? #洞见计划 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61935961?serialId=66ecc33130c5eda0d07e6d00bc2d0143&showType=news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dLhy9Z3O#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