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y valley2025-03-30 17:54:55曾经看过巴林那里的一个案例,夫妇结婚四十多年老公不知道妻子长啥样,于是十分好奇的掀开了她的围巾看了一眼,结果女人暴怒,死活不行就离婚了。理由是“年轻时都没有看过一眼,老去了为什么还要看”。
挪威小林翠子🐈⬛2025-03-23 14:52:45王志安不想给钱就大大方方承认自己是董志安,私德有亏,一毛不拔,也就罢了。 法庭也许会判他提升一点点抚养费,就像他自己所说的,就算现在离婚,他给的抚养费上限也就200万日元一年。 但他却偏偏拧巴得很,立什么高大上的人设。什么忍辱负重董志安,什么西方价值、女权主义。 节省一点吧。
王局志安2025-03-23 09:08:19离婚时我零收入,每年在日本压缩到最低限度固定开支500万,还不算每年要给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曾经在朋友的民宿里住了八个月,在朋友家借住三个月,我自己找房子租金限定在十五万一个月。对于一个没有收入坐吃山空的中年人,你觉得承诺每年1000万抚养费有意义么?我可以告诉你的是,如果我后来不是做了YouTube有了收入,离婚协议上的义务对我来讲都是一座山,你可不要低估了随年增长的教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