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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李女士的视频是激发了我的一些心理创伤的,尤其是她描述警察上门的那一段。 在我童年的时候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那时候因为家里投资失败,父母经常吵架,有一次动手了,非常激烈。最后我赤着脚挨家挨户的敲门求助,母亲跑到邻居家报了警。 警察来了以后,也是和李女士视频中说的差不多的情况,经典的和稀泥,当中的话术其实跨越华北平原和黄泛区都没有区别。而我的父亲的应对也如出一辙:把发生争执的原因一笔带过,而是讲述了半个多小子自己多年来辛苦工作的不易。 末了,警察同志劝慰道:“如果这是我媳妇,我打的比你还狠”。 时隔多年,虽然父亲早已道歉,家庭创伤早已弥合,这件事就像是一件命运中再小不过的生活细节,没有激起任何涟漪,但是那名警察的话一直到今天都记在我心里,成为我的创伤,以至于无论在之后成长的过程中见过多少警察,我都无法信任这个职业。 当然,作为一个长期报道中国国内新闻的新闻从业者,我也已经见识过太多警察在处理各类案例时的不公正或者不作为的例子。所以我也几乎不会把中国警察的定案标准作为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每当我看到各种家庭暴力事件,我都会不由想起童年的那天下午,在半装修的教职工宿舍里,烟雾缭绕,几个男人互相体谅理解,唯独我的母亲把自己反锁在我的房间里。 我也逐渐意识到,问题从来不是个别警察的素养问题,而是这个系统本身从未真正站在弱者一边。 中国警察的问题从来不是面对家庭矛盾无能为力,而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权力共谋——在中国,警察执法并非完全基于法律,而是受到社会文化、维稳优先的执法逻辑所影响。家庭暴力案件往往被视为‘家庭内部事务’,导致警方更倾向于调解而非执法,这使得施暴者更容易逃避责任,而受害者永远只能自救。 根据一份2013年的统计,中国有近四成的中国女性曾经遭受过各种形式的暴力,而欧洲却要少的多,亦或者施暴者会收敛的多。 本质上并不是欧洲人就比中国人更文明,而是欧洲的法律、社会、经济体系可以对家暴者给予更严肃的处罚,受害者也更容易获得帮助。 如果公权力和执法者无所作为,我们就只能依靠时代的进步去促进文明的进程,从老一辈人认为没有像上一辈一样照死里殴打便已是道德,再到这一代人觉得自己只是扇几巴掌何来暴力之说,最后让下一代人去理解,人和人之间真正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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