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陸配亞亞的「大陸親屬依親」問題,媒体終於闢謠了。 我再補充一下: 陸配父母要依親居留,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是陸配必須拿到中華民國公民身分,才能申請父母依親,二是父母必須年滿70歲,三是全台灣一年只能有60個名額。 所以,只拿到居留證的陸配是沒有資格申請大陸直系親屬來台居留的; 而且一年六十個的限額,很多人排到父母往生都沒排到,父母同時來台更不可能; 據統計,從九十年代到現在三十多年了,全台灣只有一千多位陸配父母,也就是說很可能一年60個的名額都沒用滿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