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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律师肖之娥称,她的当事人王忠志因莫须有罪名被关押12年,35岁出狱时已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此后王忠志在38年的时间里申诉了2465次,终于在73岁时拿到无罪判决,但如今他已90岁了仍未拿到一分赔偿。法院认为,1957年,王忠志劳改时,《国家赔偿法》还没实行,所以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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