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7 12:42:43
【深度分析:美乌矿产协议中核心要点】
我对最新的一份矿产协议的全文内容进行了阅读和分析,其框架中有一些特别的设计,和市面上理解的并不相同,可见媒体们对基金的运作并不具备深刻的分析力和见解,主要是可能没有在实体的投资机构工作过。
这份协议中,非常非常核心的涉及到基金运作权益的要点包括如下几点:(注明:如下全文是本人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建立在过去十几年的行业经验之上,不是AI的作品):
1.乌克兰与美国就的矿产投资与收益权,将通过 基金模式操作:美国和乌克兰将建立一个“重建基金”,重建基金由美国和乌克兰共同管理。
重建基金的具体条款,权力义务,收益分配等需要美国和乌克兰在矿产协议(也就是本份协议)签署后,再由两国专门派人,拟定基金协议。做过投资的人知道,具体的运作规则,都会在基金协议中规定。
2. 乌克兰政府所拥有的矿产资源,可货币化收入的50%将进入这个“重建基金”
(根据协议文本)并不是美国直接控制乌克兰的50%的矿产的收入;而是乌克兰政府将自己持有的矿产资源可产生货币化的收入的50%放到基金中,而这个基金也是美国和乌克兰共同管理的,但权益目前是未定的。
另外,该基金并不是直接获取矿产的权力,而是获取一个收益权,并且是货币化的权力。
3. 乌克兰政府此前已经开采了并已经成为其政府一般性财政收入的矿产,是不包含在这个协议或基金中的。
也就是,这份协议事实上是为了新的矿产开采而设立的,有助于实现乌克兰的投资和矿物新开采,帮助乌克兰重建和就业。
4. 乌克兰和美国政府共同管理的这个基金,如果没有双方的协商和同意,其权益是不能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
并且,基金中的资金,如果美国同意,也可以返还给乌克兰政府;基金的收益的收益需要扣除运营成本,并且每年有再投资的要求,就是你不能每年拿到了收益就分掉,必须保证有一部分钱再次投于乌克兰的矿山,资源等。
也就是说,美国必须要持续的再投资于乌克兰的。
5. 这个基金中所产生的各种收益,权力,可以对抗第三人;就是,即便乌克兰政府向其他国家,组织,个人负债,或者承担权益的话,这个基金不能被乌克兰用来抵押质押偿还相关负债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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