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9 18:12:28
乡绅——农耕社会的精英 社会的发展,总是让那些精明强干、勤劳节俭的人积累较多的知识和社会财富,于是就在传统的农耕社会形成了乡绅这个精英阶层。这个阶层有以下的特点和作用: 一、拥有土地而来路正当,出租土地而租金合理。乡绅的土地大约来源二种途径:一是继承遗产,二是购买所得;购买的资金或 做官所得,或经商所赚,或勤劳所积。都来自正道,都为当时法律所允许。说地主抢夺霸占农民的土地,无任何事实根据,而且为任何私有社会所绝不允许。这种论调,只不过是一个强大政权对公民的栽赃而已。 既然乡绅占有的土地来源正当,那么出租土地收取租金也合理合法。租金多少由主佃双方自由协商达成协议,形成契约,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互相选择基础之上,与政治压迫毫无关系。把乡绅出租土地,收取地租认定为政治压迫,十分荒谬。 租金到底有多少?是否“残酷剥削”?根据笔者的了解,在故乡川南农村,凡租佃水田者,在租佃协商时根据田地的常年产量,一般为5:5对开,即主佃双方各得一半;如果丰收,业主并不任意加租;灾年歉收,经过协商业主也可酌减。这是指主产物水稻而言,旱地上的产物如薯类、杂粮等是不计租金的,归佃户所有;山上的柴薪佃户也可自由取用也不计租金。还应说明,乡绅收租以后还有完粮纳税的任务,而佃户只向主人交地租,并不向政府上交公粮。这样算下来,佃户实际所得超过乡绅,这种情况与学者高王凌在《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一书中的论述一致。如果租佃的是旱地,租金常为4,6开或3,7开,即乡绅得4成或3成而让佃户多得一些;在一些偏远的瘠地,乡绅让利还要多一些,基本上是象征性收一点。特别是那些拥有田地较多的乡绅,对于佃户十分宽容,并不在斗升之上计较。说“地主残酷剥削”,是一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恶意宣传,并不是实事求是、严谨的学术研讨。说“地主的残酷剥削激起农民揭竿而起”更是无稽之谈,历来都说“官逼民反”,哪听说“绅逼民反”的?乡绅与佃户之间的矛盾纯系个案,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大可不必提着脑袋去“揭竿”。 另外还要指出,当时中国总体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财富不多,即便是乡绅,收入也十分微薄,远远不能与现今一个普通公务员相比。他们必须勤劳耕作,克勤克俭,精打细算才能维持并不富裕的生活。这样的地主,怎能把山珍海味、绫罗绸缎安排在他的日常生活中去?即使有这样的地主,只怕比大熊猫还要稀少。把乡绅的生活都说成奢侈腐化,如果不是无知,就是恶意。 如果把乡绅对佃户的“剥削”与毛泽东对农民的榨取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回想在毛泽东统治下的合作化、公社化时期,农民变成公有制土地上的农奴而没有生产积极性,粮食生产本来就少,每年都要交公粮、交统购、卖“余粮”、卖“爱国粮”,然后生产队的储备粮、公益金、公积金……把一切搜刮完毕之后,分到农民手中的不过每人1、2百斤粮食、3、4百斤红苕。这还是“丰年”。如果遇到大跃进那样的年代,就只能是饿殍盈野!虽然后来农村进行了改革,但直到2000年湖北省监利县李昌平给国务院总理朱容基的信,还称农民“负担如泰山,盲流如洪水,债台如珠峰,干部如蝗虫,责任制如枷锁,政策如谎言,假话如真理”。究竟谁残酷剥削,不是再清楚不过了吗? 二、有较高的文化教养、道德水准和社会声誉。乡绅一般都受着儒家思想的熏陶,忠孝仁爱礼仪廉耻这些伦理道德,是乡绅们的基本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所以乡绅一般都比较温和、理性、谦让、守法、宽厚、仁慈,在乡民中享有较高威信。何况在当时的农村,善恶报应、生死轮回之类的思想还有广泛的社会认同,任何人,包括乡绅在内,都不会也不敢做出超出人性底线的恶行。生存在这种文化环境中的乡绅,其基本特征是“性善”而非“性恶”。 传统社会是封闭自锁的熟人社会。同住一个村子的多是同姓宗族、亲戚故旧、邻里乡亲,他们以亲情、乡情聚集成一个彼此之间知根知底,诚实友善,和睦相处的联合体,相互之间绝少欺诈、瞒骗之类的恶行;即使有感情冲突,也会碍于情面隐忍不发。如果有人敢于撕破脸面骄纵拔扈横行霸道坑蒙拐骗,既会受到乡亲父老一致谴责,更会受到宗族长辈的申斥制止。熟人社会对于非理性的行为有很强的防御抵制能力。把乡绅描绘成十恶不赦的妖魔鬼怪,违背了基本的社会历史常识。 三、是社会的凝聚力和治理者。任何社会都需要凝聚力。现代社会以政党为核心凝聚社会力量。中国传统乡村没有政党政治。因此,乡村社会的凝聚力自然地落到享有一定公信力的乡绅头上。乡绅中的德高望众者常常被推选为族长、村长而维系乡村的正常社会秩序。在我国古代社会,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统治力量相对薄弱,官府设置一般到县为止,有“政权不下县”的说法。在广袤的乡村,其实是由乡绅代为治理的。进入民国以后,虽然有区乡保甲等行政建制,但是行政力量也薄弱,起作用的仍然是乡绅。这种乡绅治乡的现象,是我国数千年农耕文明的产物。 乡绅对于乡村社会的治理,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个领域,如政府与百姓之间政情下达、民情上传、社会治安、修桥补路、扶危济困、文化娱乐、办学兴教、调解纠纷……等等。尤其是异族入侵民族危亡的时候,乡绅往往是抗敌的中坚。例如在伟大的抗日卫国战争中,无论是后方还是敌后的广阔乡村,不少乡绅毁家纾难、送子杀敌。至于动员民众抗日、筹粮、筹款、征集兵源、救济难民、抚恤阵亡将士家属……等等,则主要通过乡绅的代表——乡、保长来进行。抗日卫国战争浸透着乡保长们的心血。但是被“解放”后,乡保长们几乎无一幸免地惨遭屠杀!而他们的功绩随即灰飞烟灭。 四、文化传承与乡村建设。如前所述,我国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中的传承,是乡绅的功劳。乡绅们通过私塾——这种极具中国传统特色的办学形式,来阐释儒家精义,弘扬儒家精神,规范乡民行为。不少乡绅是孔孟之道的饱学之士(如前面提到的张鸿犹),他们或者自己开馆授徒,或者延师教学。正是因为有儒家正统思想的广泛传播,才维持了乡村社会的长治久安、稳定、和谐。 进入现代社会以后,西学渐进思想启蒙。乡绅中的先进分子或他们的子女外出求学,学成之后报效乡梓,一些人从事社会活动宣传民主共和;一些人创办学校传播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启迪民智;一些人践行实业救国,创建工厂、农场传播先进科学技术……如我国著名的农业经济学家、乡绅董时进先生不但自己亲自创办农场,还提出建立美国式农场的农业改良之路。吾乡乡绅吕志谦先生创办叙永县私立护国中学为社会培养人才;还将自家的土地建成农场传播现代农业技术,功垂史册。还有更多的乡绅参与梁漱溟先生、晏阳初先生倡导的乡村建设、贫民教育而推动乡村社会的发展。只可惜他们的历史功绩,因为一顶罪恶的地主帽子而湮没无闻。 历史证明,乡绅不仅能够传承优秀文化,还能自我更新。他们是农村社会的改良者,致富的带头人,社会前进的推动力。 ---陶渭熊:地主与乡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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