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在2019年11月18日「理大圍城」被捕的學生,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囚50個月及56個月監禁。二人不服定罪上訴,其中一名學生上訴得直,定罪獲撤銷,是理大暴動案首宗上訴成功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