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交易员 0 关注者 关注 8小时前 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翟某某(#翟欣欣)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翟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翟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在案证据显示,翟某某与苏某某婚姻关系仅存续42天,二人无夫妻共同财产,翟某某索取的系苏某某个人财 #翟欣欣 #敲诈勒索罪 #有期徒刑十二年 #海淀区人民法院 #魏某某 前往原网页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