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韵和

朱韵和

0 关注者

1个月前

当我正在组织军队而仆仆往返于安源矿工及农民自卫军之间时,我被几个民团捕获。那时常有大批赤化嫌疑犯被枪毙。他们命令我解到民团总部,要在那里杀死我。不过,我曾向一个同志借了几十块钱,我想用它贿略护送兵来放掉我。那些士兵都是雇佣的兵,他们并没有特殊的兴趣看我被杀,所以他们同意释放我。 但是那个解送我的副官不肯答应,因此我决定还是逃走,但是一直到我距民团总部二百码的地方才有机会。在这个地点,我挣脱了,跑到田野里去。我逃到一块高地,在一个池塘的上面,四周都是很长的草,我就躲在那里一直到日落。士兵们追赶我并且强迫几个农民一同搜寻。好几次,他们走到非常近的地方,有一两次近得我几乎可以碰到他们,可是不知怎样地没有发现我,虽然有七八次我抛却希望,觉得一定再要被捕了。最后,到了薄暮的时候,他们不搜寻了。我立即爬越山岭,走了整夜。我没有鞋子,我的脚伤得很厉害。在路上我碰到一个农民,他和我很要好,给我住宿,随后又领我到部县去。我身上还有七块钱,拿它来买了一双鞋子、一把伞和食物。当我最后安抵农民自卫军的时候,我的衣袋中只有两个铜元了。 ---《毛泽东自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