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世俊案小议】昨天一位反川好友来电称,一名曾获得紫心勋章的亚裔退役军人居然也被川普政府遣返。我去看了一下报道,的确有此事,但我想肯定事出有因,因此进一步查询。这位名为朴世俊(Sae Joon Park)韩裔上周自愿返回韩国,此事在左媒的炒作下引发关注。朴5岁随母来美,但一直没有入籍。他有毒品持有和逃保等多项罪行记录。 美国移民法早在川普政府之前已将毒品持有和逃保视为“加重罪行”(aggravated felonies),可触发驱逐令,如朴案。这些规定源于1988年的《反毒品滥用法案》和1996年的《反恐怖主义和有效死刑法》(AEDPA)及《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IIRIRA),在克林顿政府时期制定通过,并在克林顿、布什和奥巴马政府期间持续执行。川普政府加强了执法力度,但这些法律条款并非其制定。 国土保卫部指出,朴还有制造或销售危险武器,以及暴力攻击在内的“众多犯罪记录“。 朴以在服役期间患上PTSD来为自己辩护。他出狱后奥巴马政府对其“延迟行动”而免受遣返,条件是不再使用毒品。 我虽然同情朴的处境,但认为法律即法律,触犯了法律就要承担后果。100多年前,汉德(Learned Hand)法官和霍姆斯 (Oliver Wendell Holmes)大法官道别时,敦促后者“主持正义”,而霍姆斯则反驳说,他的工作是适用法律,而不是追求抽象的正义概念。我赞同霍姆斯的观点,觉得这是三权分立所要求的。道理是,如执法和司法者以个人主观意识去判断正义公正,而不是确保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就会造成有法不依进而破坏法治的局面。自愿返回对朴是个好选项。 此事也让我觉得左媒常常通过信息过滤和选择,拒绝对事件进行全面和真实报道,以操纵和煽动民怨,所以不要轻信媒体,不要人云亦云,不合常理的报道自己动手查询一下,这样我们才能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和批判精神,才不至于上当受骗,而这种能力和精神在信息和AI时代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