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2 11:56:09
【评论| #未告知婚检结果致男方患HIV ?别把烫手山芋丢给医生】近日,湖北某医院一名妇产科主治医生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由于婚检结果涉及患者隐私,无论是否告知患者的另一半,医生都被坑惨了。这位医生举了2个情况完全不同、结果却都是医生被停职的例子。婚检时有两位被查出患有艾滋病的女孩子,其中一位女孩不让医生和疾控中心告诉她的结婚对象,导致男方得了艾滋病,在被投诉后,涉事医生被停职待业;第二个女孩,医生告诉了她对象实情,两人没结婚,女孩投诉医生后,医生被停职三个月后辞职。这个帖子的真实性有待证实,但引发了医生群体的共鸣。评论区,不少医生感叹,不告知,良心上过意不去;如果患者本人极力反对,甚至用语言威胁的情况下,医生往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不管是否告知患者配偶或性伴侣,医生都可能被投诉,为了避免事情闹大,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就把接诊医生推出来敷衍了事。事实上,造成医生困境的根本原因,是目前的法律法规普遍没有赋予医生告知感染者伴侣的权利;在感染者隐私权和伴侣健康权面前,法律更保护前者。比如,《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艾滋病防治条例》同样规定,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等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这些法律条文都是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权,让他们能正常生活,避免被人歧视。但令人无奈的是,现实中它们却成了一些HIV患者向结婚对象或者发生性关系的人隐瞒的“盾牌”。虽然《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这种事后的救济,无法阻止伴侣感染艾滋病。《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义务将感染事实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如果不告知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条例并没有详细说明。患者的隐私权当然要保护,但是保护患者配偶或者性伴侣的知情权、人身健康权同样重要。与其让医生背负沉重的道德责任,努力去做患者的思想工作,在违规的边缘试探,不如赋予医疗机构主动告知伴侣的权利,同时用法律手段倒逼患者如实向另一半披露感染情况。关于知情权和隐私权的争论持续了很多年,在无辜者的健康面前,哪个更为优先,并不难判断,是时候有个统一结论了。 #洞见计划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www.sohu.com/a/902764185_121899824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vKjOtxZQ#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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