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1 00:04:14
今天是林昭遇难57周年纪念日。 1968年4月29日深夜,36岁的林昭在自1960年被两次关押后,被列为“反革命分子”判处死刑,随后遭遇枪决。 林昭1954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她在“大鸣大放”期间被列为右派,又在1960年因在地下杂志《星火》第一期发表诗歌,以“反革命”罪被捕,后因身体问题保外就医。1962年,她被认定为“‘中国自由青年战斗联盟’反革命集团主犯“,随后被判有期徒刑20年。 她在收到判决书后写下一份申明,其中提到:这所谓的判决与我可谓毫无意义!我蔑视它!看着吧!历史法庭的正式判决很快即将昭告于后世!你们这些极权统治者和诈伪的奸佞--歹徒、恶赖、窃国盗和殃民贼将不仅是真正的被告更是公诉的罪人!公义必胜!自由万岁! 附:1964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林昭的起诉书: 图:林昭(前排右一)与同学的合照,摄于1950年。 #林昭 #林昭遇难57周年
2025-04-28 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