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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女子称被企业家丈夫长期家暴 离婚后要不回抚养权】 “我现在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都没要到,只留下了一身伤和一身债。”4月2日,郑州的李萍(化名)向大皖新闻记者反映,其与在业内颇具知名度的企业家丈夫邹某结婚多年,长期遭受家暴和虐待。“家暴持续了7年多,他一直威胁我不准跟别人说,为了两个儿子,我天天心惊胆战,并患上了抑郁症和妇科病。”李萍告诉记者,2022年8月,她忍无可忍选择离家出走回到娘家,这才敢鼓起勇气报警,并向郑州市妇联等部门反映情况。李萍提供的受伤照片显示,其眼睛、脸部、手臂以及肩膀等多处有伤痕。2022年4月,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门诊病历显示,李萍就诊初步印象为“胸部损伤、肋骨骨折”。2023年3月,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郑州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病历显示,李萍现病史为“老公脾气暴躁,经常喝酒,2015年开始家暴自己,用烟头烫、扇脸、拽着头发往墙上撞。近2年上述行为频率增多。因此睡不着,经常担心恐惧,变得不爱说话”,诊断结果为“应激相关障碍”。李萍提供的与邹某的聊天记录显示,在李萍离家出走后,2022年8月27日,邹某质问其是否是“玩失踪”,并发来语音,声称“我不能容忍我的女人跟我玩失踪”,并扬言“(看)我不卸你的胳膊,腿给你打断”,同时充斥着各种辱骂的污言秽语。2023年3月30日,李萍还曾向属地国基路派出所报警。该所出具的《接处警证明》显示,报案人讲述了前期其遭遇丈夫各种殴打的经过,但因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案件时效为6个月,报案人该情况已超出公安机关受理时效。2023年8月3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李萍称婚后遭遇丈夫家暴,给其生理和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请求判令双方离婚,两个儿子由原告抚养,并让被告支付原告遭受家暴导致的精神损失费。被告邹某辩称同意离婚,但没有家暴,不应当支付精神损失费,两个孩子也应由被告抚养。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婚后由于缺乏必要的理解和信任,因家庭琐事等原因产生矛盾,时常生气,自2016年开始,被告多次殴打原告。庭审中,原告称发生家暴时没有选择报警是因为被告一直恐吓。最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双方各抚养一子,被告邹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原告李萍精神损失费3万元。李萍介绍,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她均申请过强制执行,但现在既没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也没有完全拿回应得的财产。此外,邹某曾在境外投资失败,她为其在多个平台借贷,但邹某并未偿还,让她背负着债务,现在也无法联系到邹某。4月3日,大皖新闻记者多次联系邹某但未获回应。记者继而拨打了邹某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民事起诉状》上留下的原告电话,但接听人为邹某的刘姓代理律师,其称,此事涉及个人隐私以及孩子的情感等各方面的因素,已经过法院处理,并称李萍所说内容不实,但对于不实之处,其并未说明。当记者提出希望当面采访邹某,其表示将征求当事人意见,如果对方同意将反馈,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得到回应。更多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78318396?serialId=bb95bdc893a8b4e1522a8619b6d02bc4&showType=news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m2c7scDX#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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