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韵和2025-03-28 02:36:01中共中央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十月十五日) 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 (一)凡言论、行动属于下列性质者,应划为右派分子: (1)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城市和农村中的社会主义革命,反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关于社会经济的基本政策(如工业化、统购统销等);否定社会主义革命 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坚持资本主义立场,宣扬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剥削。 (2)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反对民主集中#划分右派分子#中共中央通知#反对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