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

【最高法司法解释:“不缴社保约定”无效 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解释自9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艳介绍,比如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比如有的劳动者为了多拿工资,要求用人单位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发放给个人,两种情况都存在。本次司法解释就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劳动者单方承诺不缴纳社会保险都是无效的。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张艳介绍,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则是: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法官提示,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请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www.sohu.com/a/919735353_260616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DNjpgyRf#搜狐新闻
【媒体:公司回复应聘者“太丑了” 对打工人请学会“有话好好说”】据上游新闻报道,5月16日,有网友发帖称自己应聘深圳某公司文员时,被对方直接回复“不行,太丑了”,引发关注。17日晚,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表示,已经启动对涉事企业的核查和处置。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或者招聘人员可以肆无忌惮地嘲笑和打击前来求职的“打工人”。如今,“尊重劳动者”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深圳这家公司的迷惑操作自然易引发众怒。更让人气愤的是,事情发生后,该公司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仍未能认识到问题所在,还认为是网友们“吃饱了没事干”。这不禁让人想起刘慈欣《三体》里的那句名言:“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一家良性发展的企业,依靠的不仅是老板们在生意场上的挥斥方遒,也离不开许许多多打工人在基层一线的辛勤付出。只有上下一心,方能攻坚克难,让企业这艘大船驶向更远的目标。如果企业管理者与员工们离心离德,失去了彼此之间的信任,这样的企业也很难取得长远的发展,甚至还会因为自身存在“阿喀琉斯之踵”而栽倒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劳动者与企业作为雇佣关系的双方,其地位应该是对等的,尊重也应该是相互的。此前,网红“王妈”因招聘待遇问题引发广泛争议,被指背刺打工人。人民日报评论就指出,劳动者们工作不仅是为了糊口,也同样期待获得更多情绪价值、受到更多尊重。这种期待和需求应当引起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重视,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91007858?serialId=d0dd1fea14ae194c7dd1e88375c0b68b&showType=news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sxgm6wAo#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