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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家熏腊肉被罚200元手写保证书 当地回应】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投诉称,四川广安市协兴镇金狮社区一位村民因在家熏制腊肉,被社区收取200元“熏腊肉教育管理费”。1月3日,协兴镇政府回应称,此事系社区依据《居民公约》收取的费用,事后已退还,协兴镇对金狮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投诉信息所展示的保证书写道“因昨晚我在自己家熏制腊肉是不对的,我现在知道错了,保证今后再也不在自己家熏腊肉,如果再不听话,一旦发现我在自己家熏腊肉,愿接受任何处罚。”落款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投诉信息同时展示了一份手写收据,显示“今收到金狮十组居民某某,熏腊肉教育管理费200元整”。网友质疑此举是乱收费。1月3日,协兴镇政府就此事在问政平台作出了回复称,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安主城区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环保熏制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2024年12月24日晚上10时许,市、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时,发现金狮社区10组一村民在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工作人员接到通知赶往现场制止。为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金狮社区根据《金狮社区居民公约》对其收取了教育管理费200元,事后,因该村民再未在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已于2025年1月1日上午9时30分将200元退还给该村民。回复中还称,该镇已对金狮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将更加注重工作方式方法,也请广大网友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共同维护生态环境。记者注意到,上述《通告》提到:“为防治冬季熏制烟尘污染,切实改善广安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在广安主城区周边设置5处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熏制点,实行环保熏制。”通告还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擅自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违规开展熏制活动的,由综合执法(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此,有律师表示,金狮社区以“熏腊肉教育管理费”名义,对村民进行罚款是违法行为。金狮社区不是行政机构,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如果《金狮社区居民公约》中为金狮社区设定了收取教育管理费这一权力,该公约则违法设定与法律相抵触的处罚措施,侵犯群众合法财产权,严重违法。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52202734?serialId=af618e275fae39a08457b6732098cfc7&showType=news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7TtQjkcG#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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