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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个税起征点该调一调了】今年两会,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均提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建言,在北上广深等高成本地区试点将个税起征点从当前6万元/年提高至10万元/年。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建议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1万元/月。我国个税起征点自2018年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后,一直未再调整。《中国税务年鉴》(2023年)数据显示,2022年个税收入中64%为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成为事实上的“工薪税”。2024年个税收入为14522亿元,是税收收入第四大来源。从个税制度设计和当前经济形势需求两方面考量,调整个税起征点都很必要。从全球个税制度设计来看,动态调整机制已成主流。比如,美国个税起征点随CPI指数每年自动调整。所以,个税起征点可以以通货膨胀率作为调整系数,几年修改一次。就当下而言,个税起征点应该提高,使其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匹配,同时还要增加与贯彻政策意图以及区域性差异相匹配的更加人性化的专项附加扣除。比如,北上广深等大城市房价以及房租价格较高,其抵扣额度应该依据当地房租价格进行调整。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会不会对财政收入产生影响?首先,从长远来看,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带动消费增长,促进企业的发展和产业的升级。第二,为了应对可能的财政压力,政府可以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高收入者以及其他资本利得、财产所得等收入的征管力度,确保财政的可持续性。第三,当前我国的个税侧重于劳动性收入,而忽略了财产性收入,完全可以考虑将当前的综合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将财产性收入纳入个税的征税范围中。2024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也提出:“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从2018年到现在,除去增加了多项专项附加扣除,个税制度已经7年没有进行过调整,为了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应该研究启动新一轮个税改革。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70748167?serialId=4245ae6ffe6b1db792d73b1110f18731&showType=news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idE030aN#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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