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2025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2025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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