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3 09:48:00
【老人强奸未成年人 凭什么“逍遥法外”?】 #专家称重罪老年犯年龄不应是唯一分水岭 2月19日,江苏南通的刘先生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己24岁的女友遭到70岁房东的猥亵,报警后警方对房东作出了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但因其年满70周岁不予执行。类似的事件也在上海发生。同月,26岁的张女士在网上实名举报在面试“康复理疗师”一职时,遭到上海某纺织公司法定代表人、73岁的朱某仁猥亵。警方查证后对朱某仁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但因年龄超过70周岁未能执行。还是在本月,湖南邵阳一法院公示,由于强奸未成年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93岁老人周某某被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拒收,法院暂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接连发生掀起舆论热议。70周岁、75周岁为什么能成为宽宥界限?被侵害者的权益又如何保障?高龄违法犯罪者又该如何有效惩治?就这些问题,媒体专访了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苏明月教授。苏明月教授表示,对于社区服刑的老年人案件,应当提高司法透明度,以增强社会公众的理解;对于重罪老年犯,年龄是考量因素,但不应是唯一分水岭,而应结合犯罪性质、社会危害性、个人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这些综合考察其实是在判断再犯能力,具备再犯能力从而危害社会的重罪老年犯应当及时收监。对恶性犯罪(如性侵、暴力犯罪)应严格适用刑罚,不能单凭年龄减轻处罚,否则会影响社会公平与法律的威慑力。更多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65607398?serialId=831b2d218c9f807e54516d33d832411e&showType=news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fD6V6QoV#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