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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中国公安部发布了《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标志着中国互联网治理模式正从网信办主导的行政管理,正式转向由公安部牵头的“警务主导”模式。公权力的触角不再局限于境内,而是试图构建一套对内严防死守、对外长臂管辖的全球监控体系。 ​以下是该草案的最荒诞之处: 1 ​全球范围的“定义权”与管辖 草案彻底打破了司法管辖的地域限制。依据第二条,境外的组织或个人,只要向境内提供服务并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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