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前

12月2日,#郭珍明 诉乌鲁木齐市文旅局“擅自摄制电影”案开庭,当庭没有宣判。 这是2017年《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后,首例公民因旅行采风拍摄被指“擅自摄制电影”而遭严厉处罚的案件。 代理律师指出,被告“认定事实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法、限制创作自由,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立法宗旨。”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