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配抬杠 0 关注者 关注 3周前 ——中央军委于11月28日公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第102条第(三)款:拒不执行上级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清场或镇压命令,以“人道”或“良心”为由拖延或变通,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军籍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 “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清场或镇压命令”,就是六四时大军破城的“平息暴乱”。 前往原网页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