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了华人圈赫赫有名的黄笑生大移民律师针对我在联邦政府公平就业保障局投诉他用工歧视投诉的回复。我总结为四个字:满口胡言。他的回复有几大核心内容,从来没有雇佣过我,让我去只是参观学习同时研究推荐制合作的可能性;说我工作能力不行,工作成果错误百出,他们无法接受,不仅如此还无法正常交流,因为我说话他们听不懂;我恩将仇报辜负了他们的好意同时恶意诽谤他们。他们这样的回复给我气笑了,我工作能力不行是怎么在田方中律师这里干了两三年法律助理的?田律师经常夸奖我工作细致认真,被我服务过的客户给他的反馈都非常满意。说我口齿不清,那我平时是怎么跟别人交流的,你们工作场所又不讲英文,如果讲那你说我无法交流还能成立,可工作场所全中文普通话交流诶,是不是非得去考个普通话一级甲等证书在您这里才算能够正常交流?黄大律师居然还会捏造事实诶,而且还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公然撒谎,这是律师职业道德所允许的吗?这是纽约律师协会可以允许的律师品质吗?律师作为民众伸张合法权利、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您的以上这种行为可真给美国律师长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