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網發推之一一七 明天是當局給我斷網斷、斷手機、斷座機一周年。今天提前發,是因為我馬上要接受另一種意義上的禁言。 言論自由是天經地義的公民權利,但是中共的各級官員竟然能夠使用各種手段剝奪公民權利。各個言論平台都自覺服從,成為剝奪言論自由的工具。做出邪惡決定的人竟然可以不負任何責任。 2012年我的微博就被封。2023年8月我的微信無辜被封到年底。年底開封8個小時,我一言未發,又被禁到2024年底後,不容我發言,就被永久消號。給你的理由就是千篇一律的“違反規定”的通知。 去年8月26日,我家被突然斷寬帶、座機和我的手機,中國聯通給了一個永遠打不通的電話號碼。我質問朝陽分局國保,說不知道,與他們無關,我質疑北京市公安局大半年,分局國保給我帶話,說市局也不知道。怎麼辦?通過法律手段嗎?浦志強放着樣子,他就錯案申訴,10年不給立案。是去找公安部還是網信辦?結果會不一樣嗎? 今天所有人都會知道沒有手機會是什麼生活狀況。我已經在“寸步難行”的狀態下生活一年,有一位朋友給了我一個手機號,打了一個電話就被封。 今天我發這條推文,仍舊是質問,希望得到有關當局對這種踐踏人權的做法給以回答,收不到回答,我會一直質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