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刚出生父母就接到百日照推销电话?二人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被判刑

1个月前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两人承担公益损害赔偿共计人民币31万元,永久性删除非法收集并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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