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历史学家许倬云在《万古江河》一书里所说:清帝国是二元体制,汉地体系与满蒙藏体系。“这种二元体制是有清一朝独自发展的特质,不但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在世界历史上也罕见相似的个例”。其独特性在于,以西藏为例,在清代,西藏既不像四川、山东那样是清帝国的一个省,也不像朝鲜、越南那样是清帝国的一个藩属国。在清代,西藏和满清王室是供施关系。满人信喇嘛教,清帝尊西藏法王为上师,为西藏提供保护;藏人则把清室当作施主。相比之下,这倒有些类似现在的英联邦的某些成员国,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是独立国家,都尊英王为共主,故而成为英联邦的成员。考虑到英王并不尊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领袖为上师,历史上澳、新都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而西藏并不曾是中国的或满清的殖民地,说明当年的西藏的地位还要更高些。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藏人坚持认为,在清代,西藏也是独立国家。 在这种关系中,西藏和清帝国的关系是建立在藏人和清帝的关系之上的,如同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联邦的关系是建立在它们和英王的关系之上的。如果英国废除君主制,那么它们就不再是英联邦成员了,就和英国没有关系了。同样地,如果没有了清帝,西藏就和中国没有关系了。这层关联,康有为等立宪派非常清楚。立宪派说:“欲保全蒙、回、藏,则不可不保全君主。”立宪派知道,唯有保留清帝,才能留住西藏。废除清帝,西藏就脱离了。这正是立宪派坚持君主立宪的目的之一。 然而等到武昌起义枪声打响,后来又南北议和,清帝发布退位诏书,宣布把“满、汉、蒙、回、藏完全领土”全数交给中华民国,西藏似乎也就顺理成章地从清帝国的一部分成了中华民国的一部分。大清帝国和中华民国貌似完成了无缝对接,可是这种无缝其实是有大漏洞的。当然,如果藏人愿意接受这种对接,那就不是问题;问题恰恰是,藏人从来没有接受过。 当清帝在退位诏书中把“满、汉、蒙、回、藏完全领土”全数交给中华民国时,并不曾征求过藏人的意见。起初,藏人对他们“被代表”甚至不知道。后来藏人知道了,立即表态拒绝。1913年,流亡归来的十三世达赖喇嘛正式声明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还和蒙古签订《蒙藏条约》(注),互相承认独立主权地位。此后中华民国政府几次申述对西藏的主权,也曾派官员进藏,但西藏政府都未接受。 (注)2007 年,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藏学家史伯苓( Elliot Sperling )在俄国的布里亚特(Buryat)的档案馆中发现了《蒙藏条约》正本,该条约的前言明确写道:“蒙古和西藏已经从满王朝解放,并从中国分裂出去,成为独立的国家”。据史伯苓教授说,这件历史文物一直不公开,是因为中国政府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