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新闻(镜像) 0 关注者 关注 2个月前 【 #检方对山东入室抢婴案买家不起诉 因过追诉时效期,受害方将提出申诉】7月8日,记者从受害人姜甲儒一方委托的代理律师李圣处获悉,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两份不起诉决定书,认定 #山东入室抢婴案 中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刘某强夫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二人不起诉。李圣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不服,将向泰安市检察院申诉。两份《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因涉嫌收买被拐卖 前往原网页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