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对部分自欧盟进口的医疗 器械采取相关措施

3周前

7月6日财政部消息,其日前发布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部分自欧盟进口医疗器械采取措施。采购预算4500万元以上医疗器械,确需进口且履行法定程序后,应排除欧盟企业(不含在华欧资企业)参与。非欧盟企业提供的自欧盟进口医疗器械占比不得超合同总金额50%。仅欧盟产品能满足需求的项目除外。措施2025年7月6日起施行,此前已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项目可继续签合同,不执行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