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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亲次日就领证后发现女方隐瞒病情 10万彩礼被8个媒人分走8万】近日,媒体报道了一起发生在广东的彩礼纠纷:40岁大龄男子娶妻心切,经过8个媒人介绍,与38岁相亲对象见了一面后,次日便领证结婚。男子支付了10万元彩礼,被8位媒人分走了8万,女方仅得2万。领证6天后,男子得知女子患有精神残疾二级,与媒人所说“没什么缺陷”不符,要求法院撤销婚姻并退还彩礼。根据二审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女方应返还1万元,两名媒人返还4万元。2024年,40岁男子古月(化名,以下涉案人物均为化名),还未娶妻生子,年近7旬的老母亲心急如焚,便通过媒人为儿子寻一门亲事。在8个媒人的接力介绍下,找到了时年38岁的司意。法院查明,古月交付了10万元彩礼,司意只收到其中2万元,8万元由8个媒人各分1万元。相亲见面时,媒人口头称司意“需要吃药,每天要吃一颗药,药很便宜”、“不清楚司意持有残疾人证”。事实上,司意现患有精神二级残疾已长达8年之久,且目前仍需服用五种不同药物控制病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精神不受控制的情况,每天昏睡十几个小时,对正常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在两人共同生活几天后,古月发现司意持有二级精神残疾的残疾人证,每次要吃十几颗药,询问司意方知其真实病情。司意与古月共同生活了9天便回娘家,之后再未回来古月处。随后,古月提起诉讼,诉请撤销婚姻及返还彩礼。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在相亲见面时,司意及其家人、在场的媒人均有向古月及其家人告知了司意实为精神病人的事实,驳回了上述诉讼请求。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虽然司意一方有告知患病事实,但未举证证明已如实、全面、准确向古月告知其患精神疾病的严重程度,应视为其未履行婚前如实告知义务。二审法院支持古月请求撤销婚姻的诉求。二审判决指出,古月明知司意需要服药,在未深入了解具体病情的情况下与其登记结婚,自身存在过错。基于上述考量,二审法院酌定由司意向古月退还1万元,其中两名媒人分别退还3万元及1万元。广东金辩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振炜介绍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郑振炜说:法院判案更看重“隐瞒行为”的恶意性。“若疾病已治愈或对方知情后仍自愿结婚,则无法撤销。”律师提醒,对于婚后发现重大疾病的情况,应立即就医并保存诊断书、与对方及媒人的沟通全程录音固定好相关证据。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www.sohu.com/a/910628475_120388781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zxRw0t5R#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