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房子烂尾逾期,退房退款且不用还房贷 珠海法院判了】 #两地法院判决烂尾楼购房者获退款 前段时间,江苏省连云港市一法院判决支持烂尾楼购房者退房退款的案例引发热议,被业内认为是贯彻了“谁违约谁担责”原则。6月22日,珠海市民张华(化名)向媒体表示,他在珠海市香洲区泰禾中央广场买房时也遭遇了同样经历,由于开发商出现资金链问题,项目停工,逾期未能交房,他便向法院起诉了项目公司。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8月,张华在泰禾中央广场购买了一套总价约165万元的房屋,其中,向银行贷款82万元。合同约定,房子于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然而,直到2022年2月,启航物流也未交付房屋,逾期超过一年。于是,张华将开发商和相关方告上法庭。根据判决结果,张华在泰禾中央广场的购房合同、房贷合同同时解除,开发公司退还购房款、维修基金、张华已偿还房贷本金、团购费等130余万元,还需负责未清偿的房贷本息。判决书落锤之后,银行方面通过合法途径为张华办理了停贷手续,并积极配合提供证明材料。“过去购房者在退房时往往面临首付款难以追回困境,这次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首付款及利息,直接保护了购房者的经济利益。”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评论道。他同时指出,尽管法律为购房者提供了权益保障,但实际操作中,购房者仍需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即使打赢了官司,开发商也可能无钱可退,购房者仍可能面临钱房两空境地。因此,建议政府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风险项目;鼓励购房者选择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开发商,降低购房风险。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www.sohu.com/a/907523757_115362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ya9ompz9#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