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裁决,禁止给孩子变性提供政府医疗帮助。保守派欢呼这是胜利,但这也令人悲哀,因有3名大法官居然同意给孩子变性。而且这个案子还是当年拜登政府递交到高院的,由此更可看出左派的疯狂,他们以自由的名义(孩子有变性选择权)摧残儿童,颠覆美国传统价值和人类文明。孩子懂什么变性,更不知道变性后再无法翻转、要终生身心痛苦的严重后果。 这个事件再次展示左派的一大特性:总是用美好的名义做恶事。而弱智者,就被左派的表面美好蒙蔽(及左媒洗脑)而盲信了民主党的那一套“政治正确”说辞,最后是害人害己、害孩子、害国家。